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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今年6000万元补助农村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

2018-11-21 18:19:03 山西省人民政府

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,单体补助标准为100—300万元。

11月19日,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《山西省2018年农村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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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方案》称,从今年开始,山西省在全省开展农村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,今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6000万元,晋城市作为整市推进试点补助1000万元;其它10个市各补助500万元,完成建设1个试点县的任务,试点县由各市确定。共计1市10县开展农村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建设。

补助内容包括,一是结合各地独有的自然气候、地形地貌、农田水利、民俗民风、服务设施、农家小院、国有或集体森林等资源要素,建设一批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项目。二是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,建设一批具有历史、地域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。支持打造一批田园观光、采摘、垂钓等城郊休闲农业园区,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。三是支持发展一批中医保健、功能食品、康复疗养、避暑养生、森林康养等休闲旅游、康体健身产业示范基地。四是支持农村传统文化保护,支持开发农业文化遗产。五是支持一批引进现代信息网络技术,推动科技元素融入农村产业发展的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项目。

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,单体补助标准为100—300万元。项目的申报、批复和验收由县级农委牵头负责。往年度财政补助项目未完工验收的项目实施主体,不得申报。采取“先建后补”方式,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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